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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仲裁有时效吗多久
在房产交易领域中,关于仲裁时效的期限通常为三年,这是依据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进行设定的。但是,如果双方之间另有特别约定的话,则此一惯例可能不适用。房产交易仲裁时效从权利人了解或应当了解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然而一旦权益遭受侵犯的时间超过了二十年,那么法律将不再对其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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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房产纠纷
小孩上学居住证明要怎样办理
在我国为了社会的安定管理,我国对相应的社会人员进行相应的居住管理。孩子上学就需要这类居住证明的出具,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类证明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和居委会进行相应的办理,建议你先去当地的教育局咨询小孩上学需要些什么手续,再到当地的公安局办理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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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法的区别是什么
工程是否列为政府采购的对象,第一,政府采购法属于实体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程序法。我国采取两法并立的立法模式,并不能导致两法内容的互相排斥;第二,是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关键要看采购主体及资金来源,而不是采购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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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家庭房产纠纷有哪些
1. 涉及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争议解决。 2. 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纷争解决。 3. 在房屋交易中,关于优先购买权方面产生的矛盾处理。 4. 房屋租赁过程中所引发的各类纠纷解决。 5. 涉及房屋抵押和典当行为所引起的法律问题处理。 6. 房地产相邻关系所导致的各种纠纷解决。 7. 涉及房屋拆迁事宜的相关法律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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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财产分割
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什么区别
行车证是车辆的身份证,而驾驶证是驾驶者的驾驶证明。行驶证是机动车辆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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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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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力市小区纠纷问答推荐
郑州延期交房小区名字变更的法律后果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业权所有人方面:根据合同约定,若未能在既定时间内完成验收与交接程序,将导致期限利益受损,此同时还需承担相应金额的物业管理费用作为违约金;自物业交接结束之时,买卖双方应共同签署商品房交接单。为确保交易平稳顺利进行,对于因买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如期完成交接流程的情况,规定如下:视为购买方自愿确认验收合格,并同意履行入住手续相关事宜,须承诺签署物业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物业费用。若未按期支付,自应付款项之日起直至实际缴费之日止,将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付违约金。关于房地产开发商这一角色:首先,他们需要承担房屋交付之前的损毁风险。其次,作为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的担保人,开发商亦应对贷款额度承担起连带责任。最后,若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开发商将有可能面临诉讼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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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纠纷卖家欠别人钱,如何追责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所引发的纠纷,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首先是卖方未能提供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却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出售给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其次是在买卖合同签署之后,买方无法顺利完成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或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实际获得房屋产权。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义务时,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表现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明确表达了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愿,或者通过自身的行为向对方传递了这一信息,那么另一方有权在履行期限尚未到期之前,要求该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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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预约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在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可采取以下途径:1.若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则依照规定处理;2.如无明文约束,则遵循协议至高原则予以处理;3.若各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可寻求基层组织协助调解;4.若经过调解仍未达致和平解决方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5.若当事人已签署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可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6.当事人亦有权选择直接提起诉讼或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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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1)其各自的宗旨就有所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策略的实施,意欲强迫当事人满足他们未尽的义务或缔造出与履行义务同等的状态。反之,行政强制措施所围绕的中心点,则是以维持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现状为核心,进而防止、制约或者操控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危急形势。其次,(2)它们的实施前提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行政强制执行的启动,必须建立在法定责任人未能履行法定责任的基础之上。相比之下,行政强制措施并无强制性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履行法定责任,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再者,(3)它们的动因也各具特色,行政强制执行的起源只能源于责任人负有的不履行职责的义务,或者是负有作为义务却未能履行职责的行为。然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也可以是对社会构成威胁的某类事件的发生。此外,(4)它们的实施主体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不仅包括了行政机关,还涵盖了人民法院。然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仅限于行政机关。最后,(5)它们的结果也大相径庭,行政强制执行的最终结果是以责任人履行义务或缔造出与履行义务同等的状态而告终。相反地,如果经过详细调查,发现无需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那么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恢复原状。若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则应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在行政强制执行法中,具体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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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呢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小产权房屋遭拆除时的补偿事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合理补偿(此项补偿通常按照市场价格评估得出);其次,为因征收房屋而引发的搬迁及临时安置所需的相关补偿费用(尤其对于涉及到家庭人口重新安置的,需特别关照);此外,还应对因征收房屋导致的工厂设备闲置以及营业停滞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提供适当补偿。然而,各市县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对被征收人给予必要的经济支持和鼓励。关于购买小产权房的潜在风险,主要包括:首先,小产权房因其土地属性的限制,往往仅具备居住功能,无法进行银行贷款或所有权变更;其次,如购房者选择购买小产权房,并与开发商签署相关合同且支付房款之后,若遭遇政府整顿小产权房政策,则可能导致部分项目停工乃至被迫拆除,从而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最后,小产权房的物业管理水平往往难以达到现代城市化的要求,这将直接影响到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其他权益的保障程度。关于购房的具体流程,大致如下:首先,购房者需实地考察房屋,确认满意后方可与卖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其次,当事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以及购买合同等资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申请登记;第三,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将对当事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实;最后,经审核无误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将向当事人颁发房产证。综上所述,小产权房在面临拆迁时,确实能够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但这必须建立在产权清晰、手续完备并且得到政府认可的基础之上。至于赔偿标准的设定,则要视乎房屋的使用性质究竟是商业用房还是住宅用房,因为不同类型的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所能获得的赔偿标准是有所差异的。如果发现补偿金额存在问题,购房者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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