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在离婚时,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是由个人消费需求、投资决策等私人因素引发,且未影响原配偶生活,则原配偶无需负责。但若有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原夫妇共居生活、共同生财工具或共同决定,则另一方可能需连带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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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