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要先解决
继承过户,在解决时其它
继承人可
赠予他们继承的部分房屋给小孩,属部分继承、部分赠予。要先公证,再到房管局过户。房屋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
继承权的人,夫妻两方,持
身份证、
结婚证原件,及丧命证、房屋证原件等,一起到
公证处解决继承公证。(如解决时除小孩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认可赠予给小孩,那就可全部房屋集中到小孩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解决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限定。花费有:
一、解决遗产公证的
公证费,按房屋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
税费不多,三仟元就能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