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暴力离婚的,法院在裁判小孩由谁
抚养的问题上通常遵循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即从夫妻两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2、按照我国法律限定通常在怀小孩期间是不应予裁
判离婚的(除非女方坚决提议),而且肚中之子按照我国法律还不能能算法律意义上的人,故无评价其
抚养权的前提。即便怀小孩期间
离婚了,亦可抚养方依然能够要求另一方承受相应的
抚养义务。
3、根据司法解释,小孩的
抚养费可按以下准则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
抚育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娃儿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