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薪水引发的
劳动争议,是完全能够通过劳动
仲裁的方式主张维权。如果仲裁裁决下达后,雇主仍拒却支付薪水,能够向当地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对
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 ,以确保
执行到位。根据《薪水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薪水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
诉讼讼。根据我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
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限定的时限履行。一方当事人
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限定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看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分别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看、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