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若民警属于
玩忽职守导致
犯罪嫌疑人自杀,则该民警构成玩忽职守罪。 所谓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
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问题中,公安机关值班人员冯某因其疏忽大意,违反工作纪律、擅离职守而造成犯罪嫌疑
人死亡,已经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应当追究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