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
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
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首先要成为驰名商标,那么必然前提肯定已经是
注册商标了。我国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其实还是存在一定的地域性,但要是被认定属于驰名商标的话,相当于是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而如今,虽然也有很多侵犯商标的情况出现,但由于驰名商标更具有名气,可以带来更多的利益,因而侵犯驰名商标的情况是相对要多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