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真人1对1
找律师
免费诊断
(最快9秒应答)
用户匿名提问后,由律图真人律师解答。用户问题和律师解答内容经过3轮严格审核,保障内容的真实、可靠、有效。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查看全部解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