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
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与一般的
民事侵权责任相类似,又有自身的特点。 1、
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
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
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
人身损害,触犯刑律,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承担
民事责任。因非法行医的
行为人不具备订立医疗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这种民事责任性质,不应理解为
违约责任,而应理解为
侵权责任,可依照
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2、医疗侵权行为的
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
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
举证责任。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的医疗行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致死、致残或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机体组织损伤等。 4、
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