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涉嫌
合同诈骗罪。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
私刻公章是
犯罪的手段。制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
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
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
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
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