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1、申请人应向
仲裁机构提交
仲裁申请书、
身份证、
劳动合同书等有关材料,并预交仲裁处理费。 2、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向仲裁机构提供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待处理结果。 3、申请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
法院起诉。 4、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5.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