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房屋权属登记一般包括:第一,初始登记;第二,变更登记。1、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的权属登记。新建房屋,于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办理
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⑴申请。⑵审查。⑶登记入册、颁发证书。2、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为申请、审查、变更登记和换证。变更登记一般发生在以下情形:⑴因房屋买卖、赠与、
继承、调拨、
分家析产等情况引起
产权人变更的;⑵因房屋建、扩建、翻建、添附或部分拆除引起房屋变化的;⑶因
房屋产权人姓名、名称、地址等变化的;⑷因设定他项权利,如设定典权、
抵押权变化的;⑸
注销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