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能涉及
故意毁坏财物罪。由于我国
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
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
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
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