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诉讼立案手续需要提交本人
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另外,尤为重要的是
起诉状和
证据,这两项是决定诉讼胜负的决定性条件。一、提交起诉状是法定的基本材料:提交起诉状:《
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起诉状基本内容:《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