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营业执照吊销了可不可以
可以。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
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公司就丧失了
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既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具有
法人主体资格,它就应当有权在与相对人之间建立的民事
法律关系中,以自己的名义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应当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地和应诉。而股东只与企业发生内部关系,与相对人或其他主体一般不发生关系,如果相对人或其他主体通过“法人人格否认”的理论来追及股东,只有在股东没有按规定履行
出资义务,或者履行出资义务后又
抽逃出资,或者通过关联易或其他手段
违法取得企业财产的情形下才行得通,此时股东才与相对人或其他主体发生关系,当然股东也只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即除履行出资义务不实没有达到法定最低
注册资本标准时,不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企业被吊销法人营业执照后,在实践操作中由股东作为
诉讼主体还会带来一定的消极效果,例如在如果股东作为原告提讼,一旦以自己的名义收回公司的债权,判决时必然要将财产量化给每位股东,造成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混同,使企业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难度增加,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原告是某些股东,当
债务人履行后他们可能携款而逃,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当债权人向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企业法人主张债权时,股东可能根据自己的好恶,选择履行,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