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属于
公诉案件,是不可以调解的,不是根据
被害人的意愿追究
刑事责任的。只要构成盗窃罪,就应根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定罪量刑。
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都是
刑事强制措施,不是最后的
刑罚,办了取保候审不代表就
不追究刑事责任了。 是否取保候审不是被害人决定的,只要符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就可以
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