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
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
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
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
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
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欠条或者
借条在
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
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
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
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
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
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
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
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
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审理,直接向
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
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
担保责任。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
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违反
借款合同的责任
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
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
还贷款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
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