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
伤害罪,
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
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
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
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
赔偿被害人
经济损失的,一般应
从轻处罚或免除
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
民事赔偿,是属于
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
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才能予以免予
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打架,只有
受害人经鉴定达到
轻伤或者重伤,经公安机关多次
传唤,拒不到案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下达
拘留证,并进行网上通缉。没有明确的
犯罪事实,没有下达拘留证,是不能进行网上通缉的。网上通缉,需要省级公安机关审批。还需要看对方的伤情如何,如果说对方伤情只有轻微伤,不构成
刑事犯罪,只需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如果构成轻伤,则要承担
刑事责任。如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你逃跑了,可能会面临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