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4.2w浏览 匿名 2023-02-14 新疆阿克苏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维权智囊团
    维权智囊团
    咨询我

    法律分析:


    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律师提示:


    以上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想要了解更多解决方案,可咨询律图在线律师。详细阐述您的问题,描述越清晰越有利于律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相关补充1: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相关补充2:


    刑事案件如何聘请律师


    1、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3、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切记,律师费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出具票据。


    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

    2023-02-14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展开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热门问答·刑事犯罪辩护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59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键咨询
  • 151****02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4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1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7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3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7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拉玛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1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常州156****428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543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73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主要指的就是明明知道学校的宿舍或者是教育机构存在着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导致存在严重情况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说导致造成人死亡一人以上的需要承担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10w+浏览2024-10-08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怎么处罚?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可能会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的处罚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有关。如果直接负责教育教学设施者,明知该设施有危险,但是依旧不采取相应的办法来防范风险,那么若是因为教学设施的问题,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法院则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10w+浏览2023-09-21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如何量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以处3-7年有期徒刑,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教育设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后果来进行量刑判决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10w+浏览2024-03-01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刑标准
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br/>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br/>(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br/>(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br/>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br/>客体要件<br/>教育设施重大 安全事故罪 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 人身安全。教育是现代化建设基础,而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则是进行教育的最基本条件。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这样才能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如果校舍、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旦发生教育教学设施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不特定师生员工的重伤、死亡和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还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措施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br/>客观要件<br/>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br/>1、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br/>所谓校舍,是指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室、教学楼、行政办公室、宿舍、图书阅览室等,教育教学设施,是指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类设施、设备,如实验室及实验设备、体育活动场地及器械等。所谓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是指知道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倒塌或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危险、隐患。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虽然出现了危险但并不明知,则不能构成本罪。<br/>2、不采取措施,既包括根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包括虽采取措施,但是敷衍了事,做做样子,措施不得力。不及时报告,是指根本没有报告或者虽然作了报告但不及时。及时,在这里应当理解为一发现险情,就应当立即报告。必须具有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的。明知存在危险,及时采取了措施;或在无力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及时作了报告,即使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亦不能构成本罪。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而向有关人员报告的,亦应以本罪行为论处,而不能以及时报告为由推卸责任。至于具体方式则多种多样,如各级人民政府中分管教育的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对学校的危房情况漠不关心,应当投人危房改造维修资金但不及时投人,或者虽然知道危房情况,不及时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维修、改造;学校校长和分管教育教学设施的副校长对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的情况从不过问,不经常进行检查,发现了问题也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已经确定为危房的校舍仍然使用,对有严重隐患的,不安排人员进行加固处理,对学校解决不了的,不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对出现的险情不及时报告,对有危险的教学设备、仪器、器械不及时更换,发生危险时,不及时组织学生撤离;有关维修人员不按自己职责对校舍等进行正常检查、维修或者对应该立即维修的危房拖延时间不立即采取维修措施等等。<br/>3、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所谓 重大伤亡事故,主要是指:<br/>(1)死亡1人以上;<br/>(2)重伤3人以上。虽有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行为,但未发生安全事故,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不属于重大伤亡事故;以及虽为重大伤亡事故,但不是由于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即不是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本身的危险所致,则都不能构成本罪。<br/>主体要件<br/>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要是学校领导、负责学校后勤维修工作的职工。<br/>主观要件<br/>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行为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但却未想到会因此立即产生严重后果,或者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491浏览
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10w+浏览2024-09-27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刑规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刑规定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与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与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与处罚<br/>一、认定<br/>(一)本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界限<br/>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只发生一般伤亡事故的,则不成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只能以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论处。<br/>(二)本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界限<br/>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但两者的区别在于:<br/>(1)犯罪主体不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罪主体只能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单位犯罪,其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工程监理单位。<br/>(2)造成严重事故的原因不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中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行为人对自己明知的或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以致贻误时机,致使发生严重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中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的。<br/>二、处罚<br/>犯本条所规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r/>三、概念及其构成<br/>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的行为。<br/>(一)客体要件<br/>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现代化建设基础,而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则是进行教育的最基本条件。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这样才能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如果校舍、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旦发生教育教学设施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不特定师生员工的重伤、死亡和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还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措施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br/>(二)客观要件<br/>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br/>1、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br/>所谓校舍,是指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室、教学楼、行政办公室、宿舍、图书阅览室等,教育教学设施,是指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类设施、设备,如实验室及实验设备、体育活动场地及器械等。所谓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是指知道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倒塌或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危险、隐患。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虽然出现了危险但并不明知,则不能构成本罪。<br/>2、不采取措施,既包括根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包括虽采取措施,但是敷衍了事,做做样子,措施不得力。不及时报告,是指根本没有报告或者虽然作了报告但不及时。及时,在这里应当理解为一发现险情,就应当立即报告。必须具有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的。明知存在危险,及时采取了措施;或在无力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及时作了报告,即使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亦不能构成本罪。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而向有关人员报告的,亦应以本罪行为论处,而不能以及时报告为由推卸责任。至于具体方式则多种多样,如各级人民政府中分管教育的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对学校的危房情况漠不关心,应当投人危房改造维修资金但不及时投人,或者虽然知道危房情况,不及时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维修、改造;学校校长和分管教育教学设施的副校长对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的情况从不过问,不经常进行检查,发现了问题也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已经确定为危房的校舍仍然使用,对有严重隐患的,不安排人员进行加固处理,对学校解决不了的,不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对出现的险情不及时报告,对有危险的教学设备、仪器、器械不及时更换,发生危险时,不及时组织学生撤离;有关维修人员不按自己职责对校舍等进行正常检查、维修或者对应该立即维修的危房拖延时间不立即采取维修措施等等。<br/>3、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所谓 重大伤亡事故,主要是指:<br/>(1)死亡1人以上,<br/>(2)重伤3人以上。虽有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行为,但未发生安全事故,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不属于重大伤亡事故;以及虽为重大伤亡事故,但不是由于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即不是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本身的危险所致,则都不能构成本罪。<br/>(三)主体要件<br/>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要是学校领导、负责学校后勤维修工作的职工。<br/>(四)主观要件<br/>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行为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但却未想到会因此立即产生严重后果,或者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361浏览
如何区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界限
10w+浏览2024-02-22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