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

4.7w浏览 匿名 2023-02-21 广东清远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房产维权法务
    房产维权法务
    咨询我

    法律分析:


    离婚时,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难以认定的,如果离婚当事人一方主张权利时,那么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自己所有.如果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师提示:


    以上是对“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的问题解答。专业的问题建议交给专业的人来解决,如果您还有疑虑,可以联系律图律师为您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


    相关补充1:


    彩礼二十万离婚退多少


    看具体情况定。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退不退彩礼,退多少,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解决时,已经领了结婚证,而且双方共同生活、有了夫妻之实的,离婚一般不退彩礼。


    相关补充2:


    协议离婚抚养费反悔怎么处理


    协议离婚抚养费反悔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起诉


    夫妻二人在友好协商中选择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了抚养费,无论是基于男方考虑女方经济原因还是为了快速和女方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同意了另一方提出的条件,就应该履行其义务。

    2023-02-21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展开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热门问答·离婚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3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
一键咨询
  • 清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8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阳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2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4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珠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珠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6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珠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中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肇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0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3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6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8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肇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7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徐州178****651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799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128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
离婚时,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难以认定的,如果离婚当事人一方主张权利时,那么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自己所有.如果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2浏览 2024-10-24
怎么认定婚前财产的归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婚前财产是什么<br/>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br/>二、怎样认定婚前财产的归属<br/>(一)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br/>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br/>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br/>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br/>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br/>(二)认定婚前财产时,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要点<br/>1、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br/>2、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br/>3、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br/>4、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418浏览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
10w+浏览2023-09-25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如何办?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如何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
离婚时,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难以认定的,如果离婚当事人一方主张权利时,那么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自己所有.如果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7浏览 2025-01-25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
10w+浏览2024-06-06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处理
离婚时,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难以认定的,如果离婚当事人一方主张权利时,那么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自己所有.如果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1浏览 2024-10-15
该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归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该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归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一、婚前财产是什么<br/>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br/>二、怎样认定婚前财产的归属<br/>(一)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br/>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br/>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br/>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br/>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br/>(二)认定婚前财产时,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要点<br/>1、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br/>2、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br/>3、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br/>4、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16浏览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
9.8w浏览2024-04-17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界定,应如何解决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个人或共有财产的确权存在困难时,提出离婚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出示有力证据证明财产为个人所有。若申诉方证据不足且法院调查未能确认,则通常以共有财产处理为依据进行认定。
22浏览 2024-06-14
夫妻共同财产归属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财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br/>1、工资、奖金<br/>参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br/>2、生产、经营的收益<br/>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具体形式除设立公司、企业、办厂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多种方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r/>3、知识产权收益<br/>“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然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收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br/>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br/>《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br/>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br/>“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一方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后取得的收益。投资性收益凝聚的是双方或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的付出,虽然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双方的付出表现方式不同,但即使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可抹杀,故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收益应共有。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对“投资”的判断。我们认为,只要这种“收益”由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付出所获取,就应认为是“投资”所得。我们注意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理解不难,但这里的“孳息”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比如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孳息”,但租金的获取也是需要对房屋进行经营后所获,故认定为“投资性收益”较为合适。<br/>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br/>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br/>对于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65浏览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
10w+浏览2024-03-02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界定,应如何解决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个人或共有财产的确权存在困难时,提出离婚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出示有力证据证明财产为个人所有。若申诉方证据不足且法院调查未能确认,则通常以共有财产处理为依据进行认定。
40浏览 2024-06-14
地下车位,车库归属权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地下车位,车库归属权怎样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地下车位、车库的归属及管理、使用的法律分析<br/>一、法条——《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br/>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br/>二、法条简述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产权由开发商与购房者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确定其产权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其产权属于购房者共有。该观点的依据在于:<br/>其<br/>一,根据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不能相分割的原则,如果不能取得特定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则不能取得该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的所有权,因此地下车库不可能单独获得土地使用权,地下车库所使用的土地是业主交纳土地使用费的土地,该小区土地面积已经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的业主所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除非取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也不能享有该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和分配权。<br/>其<br/>二,地下车库作为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之<br/>一,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就应如同道路、管线一样,是房屋的从物,应交付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在买卖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从物应当依从主物(房屋)一并出售、转移。开发商根据政府规定兴建地下车库,是他的法定义务,该地下车库不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以谋取私利,而是为了满足小区内业主生活需要,向特定人群提供停车位。《物权法》第74条第二款采用的就是“约定说”,但是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情形下如何处理,物权法并没有作出规定。<br/>三、有关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问题的法律规定<br/>(一)《物权法》出台前,确认地下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现行房地产法律法规看,确认地下建筑物所有权归属问题却缺乏法律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只是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作了规定,未包括地下建筑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这里的“土地上”当指地表之上。房地产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要获得权利证书,必须要到房地局登记,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民事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规章和地方法规无权对此立法。地下车位、车库的归属及管理、使用的法律分析,在1995年9月8日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br/>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第九条“凡已作为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等规定可看出,无论部门规章还是地方性规定,都没有强制性规定地下车库应列为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凡已作为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而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由此来看,地下车库可作为一个的建筑部分,并可由开发商自行处分。从以上规定可知,与地下车库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模糊的,明确界定产权并非易事。开发商之所以面对业主时强势地位难破,难说与此无关。<br/>(二)《物权法》第74条规定确立的“当事人约定归属”原则。《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三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br/>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不难看出,物权法间接地承认了开发商对地下车库产权归属上的主动权。但对车库的权属没有直接规定,而是采用了“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自行通过协商规定。但正如许多人质疑的那样,在开发商和购房者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怎么能够保证约定是公平的?开发商的强势地位在实践中有目共赌,物权法这样规定的可操作性又如何?因此可见,关于地下车库的归属并没有从此尘埃落定,不难想象未来的纷争还会不断出现。<br/>四、《物权法》第74条规定的不足笔者认为《物权法》第74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因而具有重大实践意义。但是同时也有失误或是遗漏,而且这些失误很有可能会给将来的司法实践留下诸多“隐患”。<br/>首先,《物权法》第74条第1款虽然规定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br/>首先满足业主需要,但是这一规定太过粗糙与原则,容易产生歧义,也缺乏可操作性。何为业主的需要?怎么才算作满足了业主的需要?<br/>其次,《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虽然将小区内车库归属交由当事人约定,但是没有规定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情况下的归属,更不能解决约定不能的情况如何解决,留下了“隐患”。事实上,这种隐患已经出现。据报道,广州有些小区原来每个车位月租400元,但在《物权法》实施前开发展商却突然贴出通告,取消月租制,车位将全部出售,每个30万元。发展商似乎也注意到了《物权法》的规定,在通告后面提到“车位将优先满足业主购买需要”。此类事例,恰恰反映了开发商在“当事人约定”中的强势地位,在此情况下,由当事人来约定地下车库的归属谈何容易。显而易见,物权法在制定过程中关于车库归属问题理论上一直存在重大争议,起草者对待此问题也摇摆不定,多次易稿。最终出台的《物权法》选择了由当时人约定,事实上是回避了这一问题,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地下车位、车库的归属及管理、使用的法律分析。
449浏览
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怎么办
10w+浏览2024-03-03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