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老人若想将自己的财产通过
遗嘱的方式给予孙子,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那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这里要强调的是,即便没有经过公证,也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遗嘱的有效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有
自书遗嘱,就是由遗嘱人亲自用笔墨书写,然后签名,并且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还有
代书遗嘱,这种情况需要有两个以上的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为书写,同时要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签名,并且注明相应的年、月、日;
打印遗嘱也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
口头遗嘱。
不过,当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形式重新
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只要老人在立遗嘱时,其形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即便没有进行公证,这份遗嘱依然是有效的。
但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最好还是对遗嘱进行公证或者让相关人员进行见证,这样能更好地保障遗嘱的真实性和
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