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公证在
离婚时的办理,具体如下:
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夫妻双方需共同向有
管辖权的
公证处提出申请。准备并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其中
身份证用于证明双方的
身份信息,确保申请主体的准确性;
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法定证明,以此确认双方的婚姻状况;财产清单则需详细罗列夫妻双方的各类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以便公证机关全面了解财产情况。
二、公证员审查询问
公证员会仔细审查双方的申请及提交的材料,查看是否符合公证要求。同时,会询问双方对于
财产公证的真实意愿,以及财产的具体来源、现状等情况,确保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明确。
三、出具公证书
经全面审查核实后,公证员会依法出具公证书,清晰明确地界定双方财产的归属等关键内容。
离婚时,公证书可作
证据。无争议时,法院尊重公证效力;有争议时,法院会具体审查判断。婚内财产公证能减少
离婚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