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赔偿,是指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期间,因其行为存在
违法情形,进而侵犯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来承担的
赔偿责任。
2、引发行政赔偿的行为主要涵盖以下几类:其一,存在违法
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其二,有
非法拘禁或者通过其他手段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其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实施此类行为,最终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甚至死亡;其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使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其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情形;其六,违法实施罚款、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处罚;其七,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其八,违法进行征收、征用财产的行为;其九,造成
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情况。
3、这些行为一旦出现并导致相应损害,国家便需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