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精神疾病不会必然让
婚姻无效。
按照《
民法典》规定,要是一方有
重大疾病,那在
结婚登记前得如实告知另一方;要是没如实告知,另一方能够向人
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要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无效的情况主要是
重婚、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精神疾病不在这些情形里。
要是因为配偶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又没治愈,另一方以这个理由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得留意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
还要保留好对方隐瞒病情的相关
证据,这样在必要的时候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如果员工发现配偶婚前隐瞒精神疾病,那么员工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婚前的诊断报告、就医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的撤销
婚姻诉讼中会起到关键作用,能帮助员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在婚姻关系中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