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有些人员是不应被
指定辩护的。
2、首先,要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完全能行,有完全
行为能力还没委托
辩护人,靠自己就能很好地保障自身权益,那就不用指定辩护。
3、就好比一个人身体倍儿棒,自己能搞定事儿,就不需要别人帮忙。
4、其次,要是案件不属于必须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像一些不太严重的
刑事案件,被告人自己有能力给自己辩护,那就不用指定。
5、这就好比是小事儿,自己能处理,就别麻烦别人。
6、最后,要是被告人拒绝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而且理由合理,比如觉得这个律师能力不行,不信任人家,经过审查确实说得通,那就不再另外给他指派律师。
7、所以说,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有辩护的本事,或者不符合
法律援助的条件,又或者拒绝了有效的指派,按照法律规定就不应该给他指定辩护啦。
8、这就好比游戏规则定好了,符合这些情况的就不能享受特定待遇,得按规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