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证据保全要在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后,一直到仲裁裁决作出之前提出。
按照《
仲裁法》规定,要是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仲裁委员会得把当事人的申请提交到
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
在
仲裁程序开始后,只要当事人觉得有必要对证据采取
保全措施,就能在这个期间及时提出申请。
这么规定是为了
保证在仲裁过程里,关键证据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避免证据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保障仲裁程序公正、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要注意,申请的时候得符合法定条件,还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以此推动证据保全程序依法开展。
比如员工在仲裁期间,发现一些重要证据可能会灭失或者以后很难拿到,就应该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到仲裁裁决作出前这个时间段内,赶紧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仲裁委员会会将此申请提交给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然后员工要按法院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这样才能确保证据保全程序顺利进行,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