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亲后若反悔,钱财能否退还需依具体情形判定。
(二)就基于习俗给付的
彩礼而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
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举例来说,若仅是单纯定亲,尚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彩礼通常是需要退还的。
(四)然而,要是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等情况,彩礼的退还比例可能会相应降低。
(五)这里所指的“彩礼”,一般是指以结婚为目的,依照当地习俗,由一方或其家庭给予另一方或其家庭的财物。
(六)具体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数额,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最终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
(七)法院会全面审查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共同生活的时长、彩礼的数额及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等,从而公正合理地确定彩礼的退还事宜,以平衡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