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夫妻一方借了钱,另一方根本不知道,正常情况下这不算
夫妻共同债务。
2、但也有特殊情况。
3、《
民法典》说了,要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者夫妻一方后来追认了,这种有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
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是为了家庭日常开销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要是一方借的钱没用在家庭日常开销上,另一方又不知道也没追认,一般就不算
共同债务。
5、不过,要是
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就算另一方不知道,也会被当成共同债务。
6、比如说借的钱拿去夫妻一起经营的企业了。
7、所以说判断是不是共同债务,关键就看这钱花哪儿了,符不符合上面说的那些法律规定的情况。
8、总之,不能光看一方知不知道,得综合各种情况依据法律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