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应该退还三年半多收的两万多电费吗,但是交给物业一块三,电费为代收代缴费用,二房东合同约定电费一块六?
[律师回复] 关于二房东多收电费是否应该退还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考虑的是电费的实际成本以及二房东的收费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电价的制定需要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而不能由二房东等个人或单位随意设定。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这意味着二房东收取的电费应当仅包含电力费用,而不应包含其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用。因此,如果二房东实际向物业支付的电费是每度1.3元,但在合同中约定并收取每度1.6元,那么这超出的部分就可能构成违法加收。进一步地,如果二房东多收的电费确实超过了当地电价标准,那么她的这一行为就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租房者有权要求二房东退还多收的电费。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要求退还电费可能涉及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相关的法律程序。租房者可能需要先查阅租赁合同,看是否有关于电费收费的明确约定。如果有明确的约定并且二房东违反了这一约定,租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综上所述,如果二房东多收的电费确实存在且违反了法律规定,她应该退还多收的电费。但是否能够成功退还,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和法律程序来判断。建议租房者先与二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