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的描述,本案借债的来源根据情况分别,能够分为两种情况:
1、如夫妻两方并无书面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的归属,夫妻之间订立借债协议,以夫妻共有财产出借给一方的,应视为两方商定处罚夫妻共有财产的做法,
离婚时可按照借债协议的商定处置。即该借债商定有效,男方应当偿还。
2、如夫妻书面商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老公向老婆借债并出具
借条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老婆以自已所有的财产借给老公,该借债协议有效,离婚时应当按照借债协议处置,老公应当偿还该笔借债。
二、本案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老公出具借条向老婆借债,两方借债协议有效。离婚时,女方能够主张男方偿还该笔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