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到人,负全部职责的,应该由肇事者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主要的赔偿事项有: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另一方构成
伤残的,还应该赔偿
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抚养人生活费。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承保
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任职责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
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由意外肇事者进行赔偿。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职责险的,则意外肇事者的赔偿能够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直接赔偿给另一方,也能够由职责人进行赔偿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