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而且去公正了,但是房子是宅基地自..
[律师回复]夫妻协议离婚后,通过公正程序将宅基地自建房的所有权约定归女方所有,虽然这种约定在法律层面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但如果房子因为无法过户而仍然登记在男方名下,这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当男方因个人债务问题面临债权人起诉且败诉后,法院可能会对男方名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清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子实质上已经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给了女方,但在物权法意义上,房子的所有权并未完成变更登记,因此仍可能被视为男方的可供执行财产。
然而,女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和公证书主张对该房产的实体权益,对抗债权人的执行请求。实践中,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证明该房产实际上已不属于男方,不应纳入被执行财产范围。如果法院接受这一主张,房子则可能不受男方债务影响。但如果法院认定男方仍有权处分该房产,那么在男方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房子确实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为了避免此类风险,建议女方在拿到公证书后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早完成产权变更手续,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