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特殊形式的商标侵权

2.2k浏览 帮助22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9

1、商标的反向假冒

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我国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是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在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中,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不仅违反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影响商标的本质功能,使原商品的注册商标难以有效发挥其识别作用,引起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同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人擅自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妨碍了原商品生产者扩大其商标知名度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的份额,亦违背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与法律原则。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商标立法的精神,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对驰名商标侵权

由于驰名商标内所蕴涵的巨大投入和可预期的经济利益,驰名商标长期是不法侵权者觊觎的对象,因此,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与一般商标不同,前者更宽泛。因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是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入手,横向使与驰名商标“近似”的标识范围扩大,扩大到了纵向则使驰名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扩大,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扩大到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达到给予特殊保护的目的。世界有关商标的知识产权公约也是基于这种思路来认定驰名商标侵权以保护驰名商标的。如《巴黎公约》规定:凡系被成员国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标识,一是禁止其他人抢先注册,二是禁止其他人使用与之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知识产权公约》则进一步规定:宣布《巴黎公约》的特殊保护延及驰名的服务商标,把保护范围扩大到禁止在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

3、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我国目前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基本上也是沿袭了这种思路。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注册实践中出现的“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也是这种思路的结果。但由于是驰名商标,与一般注册商标的侵权相比较,其除了在横向、纵向的范围有扩大外,还有其他的典型的商标侵权所不具备的侵权形式,学理上称之为“淡化”方式侵权。所谓“淡化”就是以某种方式歪曲、减弱甚至消除具有某种驰名商标的特定商品(服务)与特定的商品生产者(服务提供者)的联系,导致商标的显著性和吸引力弱化,从而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就是属于个人所创立的品牌,而且只要向商标局申请了保护就不会受到他人的侵害,但如果要使用商标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属于自己的品牌,是否慎得他人的同意,只要搞清楚所有的情况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特殊形式的商标侵权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228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634人选择咨询律师
39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特殊形式的商标侵权
一键咨询
  • 163****2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5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3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1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7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8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8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3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77****568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400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81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侵占罪特殊形式是指哪些
侵占罪的特殊形式常见于以保管名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如受委托保管财产、遗忘物品或地下埋藏物。这种占有可能是基于合法关系如合同,也可能是未经授权的行为。遗忘物指非所有者意愿失去控制的物品,埋藏物则是地下未知财物。一旦行为人侵占并拒不归还,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构成侵占罪。
0浏览 2024-09-07
特殊形式的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10浏览 2025-03-14
现在夫妻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结婚的夫妻都对共有财产比较感兴趣,我想咨询一下,对几种特殊形式的夫妻共同财产讨论
[律师回复] 婚后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即使写一人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浏览
侵占罪特殊形式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特殊形式判定基准:一是行为人用不当手段将代保管他人财产、遗失物或隐藏物据为己有且金额达一定程度;二是对被侵占财产拒不返还,如受托保管财物不归还原主,或发现遗落贵重物品不上交而私自占有。实际中“数额较大”标准各地可能有差异。总之,要综合这些方面来判定是否构成侵占罪。
14浏览 2024-08-30
走私犯罪特殊形式有哪些
下列为走私犯罪特殊形式,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46浏览 2025-01-02
特殊侵权责任的特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概述   (一)特殊侵权责任的概念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运用,经济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的改变,新的损害不断涌现,而且一些损害后果极其严重,如果拘泥于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受害人就会得不到赔偿,影响社会的安定。于是出现了特殊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仍应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是:   1、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公平责任。   2、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   3、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4、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一般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   5、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存在分离现象。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知识延伸: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在现有的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下,即使作业者已尽小心谨慎的注意义务,仍然难以避免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危险性作业。例如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   (1)存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例如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   (2)存在损害事实。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与财产损失。   (3)危险作业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应当证明损害事实是由该危险作业引起。  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有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一种情况。此时作业人将免除其责任。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造成仅有过失,也应当由作业人承担责任。对于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应由作业人进行证明。侵权民事责任相关知识,推荐阅读:特殊侵仅行为免责概述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特殊侵权和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ttttt
363浏览
侵占罪特殊情形有几种
侵占罪所涵盖的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了职务侵占与代理管理他人财产时的侵占两种类型。其中,职务侵占在法律定义中被视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至于代理管理他人财产的侵占,则是指行为人在接受他人委托,负责管理、照看特定财物的过程中,未经合法授权便擅自将这些财物非法占有。
16浏览 2024-06-06
特殊侵权责任的特点和特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概述   (一)特殊侵权责任的概念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运用,经济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的改变,新的损害不断涌现,而且一些损害后果极其严重,如果拘泥于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受害人就会得不到赔偿,影响社会的安定。于是出现了特殊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仍应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是:   1、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公平责任。   2、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   3、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4、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一般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   5、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存在分离现象。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知识延伸: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在现有的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下,即使作业者已尽小心谨慎的注意义务,仍然难以避免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危险性作业。例如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   (1)存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例如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   (2)存在损害事实。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与财产损失。   (3)危险作业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应当证明损害事实是由该危险作业引起。  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有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一种情况。此时作业人将免除其责任。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造成仅有过失,也应当由作业人承担责任。对于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应由作业人进行证明。侵权民事责任相关知识,推荐阅读:特殊侵仅行为免责概述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特殊侵权和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ttttt
401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81****8916
  • 律师人很好,回答仔细,给了比较好的建议,以后有需要还会来律图咨询的!
    138****1937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55****5556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