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股东欠债能否追加公司

1.9k浏览 帮助19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10-31

通常来讲,股东个人的债务并不能直接让公司成为被执行人

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拥有独立的财产权,需以全部财产来对公司自身的债务负责;而股东则是以其认缴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不过呢,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追加的。

就像股东若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借此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也就是“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这时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刺破公司的面纱,让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但这和股东个人欠债是有区别的,不能仅仅因为股东个人欠债就随意追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决策。

股东欠债能否追加公司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7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347人选择咨询律师
298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东欠债能否追加公司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5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5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6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6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5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1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6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3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5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52****151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1****275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126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欠债能否追加原股东债务
20浏览 2025-06-03
公司欠债能否追加原股东责任
41浏览 2025-05-30
股东已经全额认缴了,怎样追加股东
[律师回复] 执行程序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确定其责任要受到严格的限制。 一、股东出资瑕疵 股东出资瑕疵表现为出资不足、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执行人员通过调查查明公司股东具有出资瑕疵的情形,应当作出裁定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令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二、公司人格形骸化 执行程序中经常遇到法人人格形骸化的公司,公司即股东,一个公司两个股东,夫妻俩或者与子女等,办公室设在家里。在执行程序中,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的事实成立,执行机构可以裁定追加控制股东为被执行人,令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滥用一人公司人格 执行程序中一人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机构发现公司股东有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情形或者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可以要求股东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若股东拒绝证明或者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执行机构可以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令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 股东利用职务便利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违反法定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执行程序中可以在查清事实后直接追回公司财产或者追加侵权股东为被执行人,令其在侵权责任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条 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480浏览
起诉股东出资加速能否追加前股东责任
23浏览 2025-04-14
怎样追加股东承担债务
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时候,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追加未缴纳、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一、以下情况下可以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1、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2、股东抽逃出资的;3、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4、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进行清算的;6、其他可以追加的情形。
27浏览 2024-10-21
我有一个姐姐开的公司现在已经是负债累累了,如今准备追加股东为连带责任,变更追加股东连带承担债务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企业分立的形式与实质 企业分立指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决议分设为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公司。分立方式上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之分。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为新公司的,为新设分立又叫解散分立;原企业存续,而其中一部分分出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公司的,为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公司分立包括被分立公司将部分或全部营业分离转让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公司,为其股东换取分立公司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公司分立涉及公司组织整体或部分的解体,表现为财产、营业的分割,注册资本的减少。 营业在理论上有主观营业和客观营业之分。主观营业指企业的营业活动。客观营业指商主体以营业为目的而运用的有组织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消极财产即负债和各种事实关系,如客户关系。无论是派生分立还是新设分立,均涉及原企业财产的外移,实质为营业的分离,原企业的营业财产从分立前的企业移转到分立后的企业。分立企业所接收的原营业财产当然包括消极财产,即各种负债,也称原营业债务。 二、企业分立的效力 企业分立的效力涉及原营业债务的承担。我国目前有关立法对企业分立后原营业债务承担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公司法》第185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上述规定,存在以下值得思考的问题: 1、按《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时,债务按协议约定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自行确定债务承担比例。但此协议是指“分立协议”还是“分立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协议”?如系前者,能否对抗债权人? 2、按《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法人分立时,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能否理解为法定的概括继承? 3、《合同法》的规定清晰明确,对原营业债务采取协议优先原则,分立企业与债权人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问题是,《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否意味着对《公司法》第185条所指“协议”的变更?而且《合同法》仅解决了合同之债的转移问题,对于其他债务如侵权行为之债则难以依该项规定处理,是参照适用还是按《公司法》的规定解决,不得而知。 对此,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认定: 1、在时间序列上,调整企业分立债务承担的立法可排列为:《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规定企业分立时债务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实际上是一种法定安排,是一般规定,是为防止债务人借企业分立逃废债务而设,并不排除当事人对债务承担的意思自治。《公司法》是《民法通则》的特别法,对《民法通则》与《公司法》的冲突,可采取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条款优于一般条款适用的原则进行解释。 2、对《公司法》所指“协议”到底应由何人达成,是分立后企业之间,还是分立前的企业与债权人之间? 首先,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 其次,企业分立行为一般为企业的单方行为,企业分立时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不具有约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第三,《合同法》第90条规定“协议”的主体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应理解为分立前的公司。综上,债务承担协议应指分立前的企业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 3、分立前的企业如何能为分立后的企业(第三人)设定偿还债务的义务?从企业分立的具体形式和公司设立理论考察,在存续分立情形,企业分立的过程实际上包含了原企业变更和公司新设的过程。变更后的存续企业与分立前的企业在代表机关的构成方面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原企业代表机构签订的协议应能约束变更后的存续企业。对新设立的企业而言,该协议通常作为分立方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原企业职工大会或股东会通过,而原企业职工或原公司股东往往同时也是新设公司的发起人,这一协议的签订行为同时也可视为新设公司发起人的行为,在该公司成立后,自应对该公司产生约束力。 总之,变更追加股东连带承担债务结合《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立后企业承担原营业债务的规则为:企业分立前的债务按该企业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未能或不能达成协议或协议无效的,由分立后的企业对分立前的原营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44浏览
股东债务被追加怎么办
45浏览 2025-06-06
追加股东为被告的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股东出资瑕疵 股东出资瑕疵表现为出资不足、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作出裁定的条件是: ①公司无财产履行债务或其财产不足以履行债务; ②有证据证明股东出资瑕疵的事实; ③股东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是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余额且不超过其出资瑕疵的数额。 二、公司人格形骸化 法人人格形骸化的公司一旦公司不能偿债,百般推托或者百般躲避,即使公司有财产,也早已转移到股东个人甚至于父母、子女等与公司无关人员的名下。 三、滥用一人公司人格 公司股东有滥用公司人格情形或者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可以要求股东举证证明公司财产于个人财产。若股东拒绝证明或者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四、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 股东利用职务便利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返还原物或者损害赔偿。承担责任的范围是转移、隐匿、侵占公司的财产范围或同等价值。 五、不履行清算义务 由于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清算义务而造成公司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65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36****6169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57****9924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51****6680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