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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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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在哪些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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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7浏览 2025-07-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何为“资质”?简单理解,就是说一个施工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以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下面又分为资质等级。“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是说,没有取得任何序列的任何等级,“超越资质等级”,是指低资质的等级去承包高资质等级的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单位去承接一级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这就是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其实,这这种情形下,就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杭州中院曾于2010年在就该行为予以了具体列举,包括: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以下角度予以关注: 第 一,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 第 二,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第 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实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是不是本单位员工等角度。 当然,在实践中,要认定挂靠并不容易,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怕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愿意主动提出,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引火上身变成是自己的工作失职。 ? 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关于该点,首先要明确招标的范畴。这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里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照周吉高律师的观点,实践中,存在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形: 第 一,将总包外工程直接发包,因未进行招投标导致发包合同无效; 第 二,总包部分范围收回直接发包。 另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形,具体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50、5 2、5 3、5 4、5 5.、57条。 四、违法分包 认定分包行为的违法性,我们可以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予以参考: 第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第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给其他单位完成的; 第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建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第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五、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 一,承包人首先要承接工程,这是前提; 第 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 第 三,转给他人,包括全部转,或者肢解以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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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四、违法分包。五、转包。
26浏览 2025-05-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何为“资质”?简单理解,就是说一个施工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以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下面又分为资质等级。“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是说,没有取得任何序列的任何等级,“超越资质等级”,是指低资质的等级去承包高资质等级的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单位去承接一级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这就是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其实,这这种情形下,就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杭州中院曾于2010年在就该行为予以了具体列举,包括: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以下角度予以关注: 第 一,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 第 二,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第 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实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是不是本单位员工等角度。 当然,在实践中,要认定挂靠并不容易,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怕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愿意主动提出,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引火上身变成是自己的工作失职。 ? 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关于该点,首先要明确招标的范畴。这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里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照周吉高律师的观点,实践中,存在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形: 第 一,将总包外工程直接发包,因未进行招投标导致发包合同无效; 第 二,总包部分范围收回直接发包。 另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形,具体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50、5 2、5 3、5 4、5 5.、57条。 四、违法分包 认定分包行为的违法性,我们可以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予以参考: 第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第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给其他单位完成的; 第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建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第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五、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 一,承包人首先要承接工程,这是前提; 第 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 第 三,转给他人,包括全部转,或者肢解以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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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3、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4、违法分包。5、转包。
4浏览 2025-01-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何为“资质”?简单理解,就是说一个施工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以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下面又分为资质等级。“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是说,没有取得任何序列的任何等级,“超越资质等级”,是指低资质的等级去承包高资质等级的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单位去承接一级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这就是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其实,这这种情形下,就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杭州中院曾于2010年在就该行为予以了具体列举,包括: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以下角度予以关注: 第 一,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 第 二,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第 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实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是不是本单位员工等角度。 当然,在实践中,要认定挂靠并不容易,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怕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愿意主动提出,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引火上身变成是自己的工作失职。 ? 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关于该点,首先要明确招标的范畴。这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里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照周吉高律师的观点,实践中,存在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形: 第 一,将总包外工程直接发包,因未进行招投标导致发包合同无效; 第 二,总包部分范围收回直接发包。 另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形,具体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50、5 2、5 3、5 4、5 5.、57条。 四、违法分包 认定分包行为的违法性,我们可以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予以参考: 第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第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给其他单位完成的; 第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建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第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五、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 一,承包人首先要承接工程,这是前提; 第 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 第 三,转给他人,包括全部转,或者肢解以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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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除了合同无效的一般情形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以下情况下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四、违法分包的;五、非法转包的。
12浏览 2025-01-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何为“资质”?简单理解,就是说一个施工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以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下面又分为资质等级。“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是说,没有取得任何序列的任何等级,“超越资质等级”,是指低资质的等级去承包高资质等级的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单位去承接一级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这就是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其实,这这种情形下,就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杭州中院曾于2010年在就该行为予以了具体列举,包括: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以下角度予以关注: 第 一,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 第 二,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第 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实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是不是本单位员工等角度。 当然,在实践中,要认定挂靠并不容易,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怕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愿意主动提出,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引火上身变成是自己的工作失职。 ? 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关于该点,首先要明确招标的范畴。这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里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照周吉高律师的观点,实践中,存在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形: 第 一,将总包外工程直接发包,因未进行招投标导致发包合同无效; 第 二,总包部分范围收回直接发包。 另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形,具体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50、5 2、5 3、5 4、5 5.、57条。 四、违法分包 认定分包行为的违法性,我们可以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予以参考: 第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第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给其他单位完成的; 第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建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第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五、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 一,承包人首先要承接工程,这是前提; 第 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 第 三,转给他人,包括全部转,或者肢解以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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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3、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4、违法分包。5、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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