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社函[]44号答复“
退休人员被判处
拘役、
有期徒刑及以上
刑罚或
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
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
继承,但
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
管制、有期徒刑宣告
缓刑和
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
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
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