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冷静期到了三十天内去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等到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待双方拿到
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