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如果是冒名者,可能涉嫌
行贿罪、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可能涉嫌
滥用职权罪。
2、【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
变造、买卖居民
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对
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
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
玩忽职守,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