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公司工作。本人现应聘
北京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职位。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告知本人提供原单位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原因,本人尚未取得上述证明。本人承诺如下:
1、年月日之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逾期未提供,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已经与原单位解除终止
劳动关系,且已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3、与原单位不存在
竞业限制;
4、与原单位不存在任何
纠纷。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引发的
法律纠纷,由本人独立承担,与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