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办结婚证不用双方都到场。如果
结婚证丢失了,需要其中一方带上双方有效的资料到其中一方所属的
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就可以了,结婚证补办一般当场可以领取。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六十四条 受理补
领结婚证、
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
管辖权;
(二)
当事人依法登记
结婚或者
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
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
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
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
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