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
执行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属于非诉
执行案件执行期限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
民法院备案。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严格执行案件
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
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
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