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申请低保需要的条件包括: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由于大病支出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
赡养和抚(扶)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主要包括:
(
1)夫妻;
(
2)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或
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子女,户口已迁出本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
4)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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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弟、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