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
拆迁人名下,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
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2、拆迁
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
身份证,
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档证明收原件,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
复印件,补偿与被
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