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原则还是“谁主张,
谁举证”。
作为
民事诉讼举证的重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也是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举证的原则。根据新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事实依据,有责任提供
证据加以证明。对
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
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
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员工被单位解除了合同,员工对此不服时,必须拿出合同仍然成立和生效的证据,而用人单位则要拿出解雇员工的证据。
2、以下情况由用人单位举证
(1)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
除名、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减少
劳动报酬、计算
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
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的。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引起争议的。
(4)因用人单位存在其他
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
劳动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