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
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
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
起诉的,不予受理。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在受理案件时,一般由法院审查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新情况、新理由,以决定是否
立案。而“新情况、新理由”的本质特征应是第一次判决后出现了可能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等,且这些事实的发生依据现行的相关
法规可以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是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解决,但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话,而且也符合法律的标准那么是可以考虑走
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只要有
判决书即使双方没有
离婚证那么双方的婚姻已经合法的解决,而且也无任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