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
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
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情节严重的;
(2)销售明知是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