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
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先由
当事人依法向法院
递交起诉状等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
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再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和质证;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则作出
不予立案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
法规定的
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
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
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
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