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在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
起诉的,人
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不得以
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才能查明
诉讼时效是否届满。
当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方
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抗辩,则依法判决驳回其
诉讼请求。
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则依法认定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予以延长,以便保护权利
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
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