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
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
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它是一种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
立功表现的,可以
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
假释。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
一是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
死缓执行期间,如果确有
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数罪的,实行
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0年。
《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