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关于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吗

1.1k浏览 帮助10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筑物等设施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而一并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你好关于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吗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1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566人选择咨询律师
60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你好关于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4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4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06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1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3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6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3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6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7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1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3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6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3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6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7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52****476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61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743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2****476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61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743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2****476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61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743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能否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法律强制规定,在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必须连同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考虑,不得分割处理。无论是转让、交换、投资还是赠与,都应视为整体交易,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
19浏览 2024-06-15
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流转而一并处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流转而一并处分问题解答如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l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担保法第36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3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在我国,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归属虽然具有相对性,但在转让中必须实行“房地一致”原则,以避免出现“空中楼阁”的尴尬局面。实行“房随地走”,作为实现房地一致的方式之一,已经在法律实践和社会生活中得到普遍接受。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个层次:1.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第143条的规定发生转让;2.依附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随之转让。在存在本法第136条规定的同一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只依附于其所在空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房随地走”。这一规定与已有法律制度是一致的,也符合社会生活常识。
301浏览
能否仅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实际操作中,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需连同其上建筑物权益,法律法规要求在转让、互换等行为时,一并处置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否则转让无效,违律。
12浏览 2024-06-09
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吗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
48浏览 2025-02-06
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物权法解释: 第一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等设施的流转而一并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相关的法律解释 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流转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流转。担保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第三款规定:“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城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本条规定了实现“房地一致”的另一种方式“她随房走”,这也已被法律实践和社会生活普遍接受。在理解和适用本条规定时,要特别注意和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衔接,这两条实际上做为一个整体,只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有一个发生了转让,另外一个就要相应转让。从法律后果上说,不可能也不允许,把“房”和“地”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主体。此外,本条中所讲的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可能是一宗单独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有可能是共同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中的份额,特别是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况下。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能也不应该导致对业主共同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割。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本条外,还要依据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才能全面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02浏览
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吗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32浏览 2025-02-15
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物权法解释: 第一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等设施的流转而一并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相关的法律解释 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流转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流转。担保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第三款规定:“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城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本条规定了实现“房地一致”的另一种方式“她随房走”,这也已被法律实践和社会生活普遍接受。在理解和适用本条规定时,要特别注意和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衔接,这两条实际上做为一个整体,只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有一个发生了转让,另外一个就要相应转让。从法律后果上说,不可能也不允许,把“房”和“地”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主体。此外,本条中所讲的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可能是一宗单独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有可能是共同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中的份额,特别是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况下。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能也不应该导致对业主共同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割。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本条外,还要依据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才能全面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08浏览
是否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23浏览 2024-09-01
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物权法解释: 第一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等设施的流转而一并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相关的法律解释 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流转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流转。担保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第三款规定:“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城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本条规定了实现“房地一致”的另一种方式“她随房走”,这也已被法律实践和社会生活普遍接受。在理解和适用本条规定时,要特别注意和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衔接,这两条实际上做为一个整体,只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有一个发生了转让,另外一个就要相应转让。从法律后果上说,不可能也不允许,把“房”和“地”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主体。此外,本条中所讲的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可能是一宗单独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有可能是共同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中的份额,特别是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况下。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能也不应该导致对业主共同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割。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本条外,还要依据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才能全面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13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50****3512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51****4465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58****2413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请向右滑动验证